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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司法局机构设置(安徽这六个市司法局,率先完成机构重组!)

开启全新篇章 迈向全新征程

近日,安徽省各市司法局

机构重组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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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司法局

2月22日,重新组建的合肥市司法局召开干部大会,宣布合肥市委有关任命文件。

会议指出,重新组建的合肥市司法局,职责定位发生了全面、深刻变化,实现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环节职责一体、全面贯通,形成了“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布局,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等各个方面,作用更大、任务更重。

合肥市司法局将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能力素质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按照“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总体布局,把司法行政工作置于全面依法治市战略部署中去定位,自觉、主动、坚决服从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着力抓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努力开创新时代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淮北市司法局

2月22日,重新组建的淮北市司法局正式揭牌。新组建的市司法局,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贯通于一体,汇聚法治淮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于一体。组建后,将把提高班子战斗力和队伍素质作为事关全局的重要任务,一方面要强化责任担当,共同把司法局党组班子建设成为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坚强领导集体。

2019年,淮北市司法局将以“作风建设年和六大工程”为载体,着力抓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开创淮北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宿州市司法局

2月20日上午,重新组建的宿州市司法局召开干部大会,宣布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命。

会议指出将市司法局、市法制办的职责整合,实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职责一体,对于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法治宿州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下一步,将高标准推进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精心组织实施机构改革方案,抓好人员转隶,高标准制定“三定”方案,确保机构、职责、队伍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尽早实现事合人合、心合力合;按照“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布局,统筹协调好法治各项工作,贯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于一体,汇聚法治宿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于一体,抓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滁州市司法局

1月30日,重新组建的滁州市司法局召开干部大会,宣布局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命。

会议指出要严格按照《滁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及市委相关要求,严肃改革纪律,做好“三定”工作,确保按时限节点要求完成机构、职责、队伍调整等各项工作,尽快实现从整合到融合、从合并到合力的转变;按照“一个统筹、四大职能”职能定位,统筹协调法治工作,着力抓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坚持机构改革与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促进”,认真谋划好2019年工作。

重组后滁州市司法局将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司法行政工作边界拓展到整个法治建设领域,深入到法治滁州建设的各方面,大力推进思路创新、方法创新,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大的格局推进工作,奋力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式发展。

芜湖市司法局

1月23日,芜湖市司法局召开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大会,会议宣布了重新组建市司法局领导班子任命。

会议传达了《芜湖市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宣布原芜湖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完成“物理整合”。重新组建的市司法局成立市司法局党委,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会议指出,重新组建的芜湖市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全体司法行政人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聚力融合发展,以勇立潮头的奋斗姿态全力构建“一个统筹 四大职能”的工作格局,努力做好全市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增强全市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法治芜湖、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宣城市司法局

1月29日上午,按照宣城市委推进机构改革领导小组部署,重新组建的宣城市司法局正式挂牌。

根据宣城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和《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宣城市将原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并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局。

重新组建的宣城市司法局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务实做好讲政治、抓党建,防风险、保稳定,重统筹、厉法治,推改革、强服务各项工作,为推进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拥抱新时代! 担当新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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